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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人:地理科学学院日期:2023年01月18日 11:09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源于1938年建立的国立师范学院史地系,现已发展成为湖南省办学历史最悠久、人才培养体系最完整、培养层次最高、学术研究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最强的地理学和自然资源管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主体学科“地理学”为湖南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2018年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地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设有地理空间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洞庭湖流域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拥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双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在内的一批知名学者。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类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取得明显进展,更进一步。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第一类人才

(一)“潇湘学者”特聘教授

1.引进条件

(1)第一层次:国内外拥有崇高学术声誉,具有战略性构想的杰出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在国际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担任终身教授或相应职位的人员。

(2)第二层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学科带头人。

(3)第三层次: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具备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具备冲击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实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人才待遇

(1)入职入编,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具体数额由聘任双方协商面议。

(2)提供科研实验场地、办公设备,配备学术助手。

(3)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二)“潇湘学者”讲座教授

1.引进条件

(1)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重大学术影响力:

(2)聘期内一般每年实地来校工作2个月以上(含2个月)

(3)海内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城有重要影响,取得本学科领域内公认的成就。

2.人才待遇

(1)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讲座教授按年度或月度支付劳务报酬,每人每年一般不超过12万元。

(2)可根据履职情况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

(3)提供讲座教授实地来校工作期间的住宿,每年报销从原工作单位来校讲学的往返交通费。

(4)为讲座教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二、第二类人才

1.引进条件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学术水平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的能力。重点引进创新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如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

2.人才待遇

入职入编,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具体数额由聘任双方协商面议。

、第三类人才

1.引进条件

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且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水平,近五年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心健康。

2.人才待遇

入职入编,执行国家基本工资和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

、第四类人才(专任教师)

1.引进条件

具有优良学术背景、扎实学术基础和突出学术发展潜力的博士;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理工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3岁;身心健康。

2.人才待遇

执行国家基本工资和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根据业绩成果提供安家费和科研费。

五、博士后

1.招收条件

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具有良好学术道德、中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2.人才待遇

(1)获得国家项目的全职博士后年收入不低于26.5万元(税前),出站后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普通全职博士后年收入22万元左右(税前),出站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按政策享受长沙市人才补贴,博士1.5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

(3)在站期间取得的超过对应出站考核等次要求的科研成果部分,可以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获得奖励。

(4)在站期间,享受在编职工子女入托(园)和入读湖南师大附属学校的待遇。

(5)学校缴纳相应的企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6)各招聘团队提供的待遇见招收方向表。

3.招收方向

研究方向

研究任务

合作
导师

应聘条件

岗位待遇

招收
人数

(1)生态模型与预测

(2)温室气体排放与监测

(3)遥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1)生态模型的开发和应用,包括模拟植被动态,碳,氮,磷,水循环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

(2)不同尺度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

(3)遥感、生态大数据整合分析以及机器学习方法在生态学领域中的应用。

彭长辉

周晓路

(1)方向一,具有地理学、生态学、林学、农学等专业背景,并熟悉掌握计算机编程、地理信息系统等实际操作。

(2)方向二,具有生态学、林学、农学和土壤化学相关专业背景。

(3)方向三,具有地理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并熟悉掌握计算机编程、遥感等实际操作。

各方向均要求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实验室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按照实验室奖励政策进行奖励;在站期间,研究成绩突出者,可以协助申请加拿大魁北克大学蒙特利尔分校博士后或访问学者。

3-4

(1)土壤碳循环

(2)土壤侵蚀与生态修复

(3)环境污染及治理

(1)土壤碳循环过程与机理研究,包括土壤碳排放、土壤碳汇过程与机理、沉积碳信息挖掘等。

(2)土壤侵蚀过程、机理、模型,坡地农林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生态系统服务。

(3)农业面源污染、土壤及沉积物重金属污染过程与机理解析,及相关治理技术开发。

李忠武

(1)方向一,具有土壤学、水文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

(2)方向二,具有水土保持学、土壤学、地理学、生态学、水文学等专业背景。

(3)方向三,具有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水文学等专业背景。

各方向均要求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参加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发放相应劳务费。同时实验室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良好的实验条件。

2-3

(1)同位素地球化学

(2)气候变化模拟

(3)陆地碳循环

(1)能熟练使用同位素质谱仪,应用C/H/O/N同位素开展气候环境变化相关的研究。

(2)能熟练应用数值模拟、数据同化等方法,开展与气候环境变化相关的研究。

(3)能熟练应用遥感等方法,开展与陆地碳储量动态变化相关的研究。

饶志国

获得地理学、气候学、生态学、遥感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专业基础扎实,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享受学校规定的待遇外,科研成果按照实验室奖励政策进行奖励。合作导师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1-3

(1)环境土壤学

(2)生态环境评价与规划

(1)大气-土壤-植物系统中重金属的迁移过程与生态修复

(2)土壤复合污染过程与生物修复

(3)开展评估技术研究与创新,服务于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基地建设

谭长银

万大娟

(1)方向一,具有土壤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

(2)方向二,具有土壤学、地理学、生态学、微生物学等专业背景。

(3)方向三,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经济学、GIS等专业背景。

各方向均要求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参加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发放相应劳务费。同时实验室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良好的实验条件。

2-3

(1)土壤/沉积物环境地球化学
(2)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
(3)农业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

(1)扬子西缘黑色页岩关键带重金属迁移循环的同位素地球化学示踪。(2)稻鱼-荷鱼环境介质微量元素地球化学。(3)湘江沉积物重金属污染地球化学机理。(4)土壤-植物系统重金属生物有效性与迁移转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矿区污染退化土地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5)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减施与土壤培肥;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与固碳减排;酸性土壤改良,土壤健康培育与食品安全。

彭渤

王欣

地球化学、自然地理学、土壤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学、植物学、生态学等相关方向博士研究生,主持过相关科研项目,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薪酬待遇外,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研究,将提供科研经费保障和发放相应劳务费。

2-3

(1)流域水文与水生态环境

(2)流域水土资源利用与优化配置

(1)流域水生态系统服务流、水旱灾害、水安全、水生态环境分析与生态修复研究。

(2)流域水土资源演变及机理分析、优化配置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

毛德华

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利工程、地理学、土地资源管理、遥感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博士生,各方向均要求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薪酬待遇外,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研究,将发放相应科研劳务费。

2

(1)生态服务与权衡

(2)国土空间规划

(1)开展典型地区生态服务评价,分析其时空变化特征,探究生态服务时空变化的内在机理。

(2)开展县域或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究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谢炳庚

(1)方向一,从事生态服务领域研究工作三年以上,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2)方向二,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三年以上,完成过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且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项目团队提供不少于10万元/年的津贴。

2

城乡融合

与区域发展

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与效应、城乡社区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产业园区转型机理与调控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周国华

唐承丽

贺艳华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地理学、区域经济学、城乡规划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研究背景,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项目团队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经费。

2-3

(1)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服务

(2)资源利用效应及优化调控

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开展以下研究:(1)分析生态系统服务供需时空变化,测算生态系统服务流动,揭示机理机制。

(2)评估水、土等自然资源利用的生态环境效应,探究内在机理,提出优化思路及调控措施。

邓楚雄

(1)方向一,具有地理学、生态学、水文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生态系统服务领域研究工作三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为SCI二区以上论文,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方向二,具有地理学、土地资源管理、计量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自然资源利用评价与规划领域研究工作三年以上,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参加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发放相应劳务费。科研成果按照实验室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2

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开展流域、区域生态安全、生态系统健康;生态环境风险及管理相关研究。

(2)开展县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探究新时期生态环境规划理论与方法体系。

帅红

(1)方向一,从事环境科学或自然地理相关研究工作。近三年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2)方向二,从事环保咨询类研究和实务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项目团队提供不少于10万元/年的津贴。

1-2

城乡可持续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

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城市空间破碎化、城市更新与城乡转型、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朱佩娟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地理学、城乡规划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研究背景,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薪酬待遇外,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研究,将发放相应科研劳务费。

1

地理时空大数据建模与分析

开展生态遥感、环境遥感、天气气候深度学习预测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贺新光

李德平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地理学或水文气象学等专业背景,并熟悉掌握Matlab、R或Python等高级编程语言。近三年发表中科院SCI分区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合作导师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和适当的科研劳务补贴。科研成果按照实验室奖励政策进行奖励。

2-3

地理空间数据挖掘

开展基于交通、移动轨迹数据的时空大数据挖掘方法、理论与应用研究

秦建新

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地理学、数据挖掘、空间建模等领域的知识和背景,并熟悉掌握Matlab、Python等高级编程语言。近三年发表SCI分区二区及以上论文2篇或有其他代表性成果。

除学校正常待遇外,合作导师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和适当的科研劳务补贴。项目团队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科研经费。

1-2

 

我院全年招聘优秀人才,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学院网址:http://dlkx.hunn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73030,联系邮箱:815904676@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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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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