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满足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获学术型硕士学位;硕士修读学科专业应为地理学科或其他相近学科专业。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外语水平应符合地理学科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480分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或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成绩以上且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学术论文。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近5年至少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CSCD/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三、申请流程
(一)考生网上申请
2023年12月13—17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邮寄申请纸质材料的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打包发至邮箱yw1990@hunnu.edu.cn,电子文件名为姓名+博士申请+导师姓名,其中报名表必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及签章;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6室,410081,收件人:研究生办杨老师,咨询电话:0731-88872753。申请材料以纸质收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12点。邮寄快递必须使用顺丰或者EMS送件上门,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的取件。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资格初审
2023年12月20-22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进入综合考核流程。
2023年12月22日前,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综合考核
1.时间:2023年12月26-29日(具体安排学院将通过网站及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缴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现场确认时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考生带齐原件材料来学院现场确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当天发放给考生的“综合考核安排表”。
3.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
4.考核评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30%,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公示
2024年1月2日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4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六、体检
考生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学院公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学院联系方式
0731-88872753
八、其他
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地址:关于做好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 (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