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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人:日期:2019年06月06日 09:17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二、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的草稿纸;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手机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考试规定用的与该考试课程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手机等),不能互相借书籍、参考资料、带文字的纸张、文具用品等。

未按规定已携带入场的物品,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

三、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作旷考处理;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是否齐全,有无缺损、漏印、不清楚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处理。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不准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号、姓名或作其它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六、除机读答题卡用铅笔外,考生答卷时一律用黑、蓝色钢笔、圆珠笔或中性笔书写。

七、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不准冒名顶替或交换试卷,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传递物品、打手势或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拖延,按监考人员要求和指定的方式交卷,待监考人员将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交谈。

九、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否则该门课程成绩记0分。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听从监考人员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十一、在考试进行期间,非本考区监考和巡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区,考场内不准喧哗,不准吸烟,保持考区安静、整齐、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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