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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的规定及措施

发布人:日期:2009年04月18日 00:00浏览数:

1、师德是教师的为人之本,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所在。每位教师应当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学院坚持在本科生班级中实行班导师制度,为每个本科生年级配备一名年级主任,为每个本科生班级配备一名班导师。担任班导师工作的教师暂不记工作量,但班导师工作情况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3、每位教师都有担任本科生年级主任、班导师工作的义务,并积极参加入学教育、学术报告会、专业讲座等各种活动。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党员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作一次学术报告;系主任要参与并组织好本科学生的入学教育和专业教育。

4、各教师党支部要坚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每位党员教师联系一间学生寝室、为本科学生作一次学术讲座、进行一次学习方法谈话、做一次专业思想状况分析、参加一次学生联谊活动。担任班导师的党员要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等工作。

5、学院每年对全院教书育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与评比,评比结果与年度考核等级挂钩。

6、学院每年召开一次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所有评优、评奖等活动,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担任班导师、年级主任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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