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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8年12月05日 00:00浏览数: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6〕8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院通〔2018〕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导师、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的条件

(一)招生导师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导师

1

070501

自然地理学

亚热带环境变化的区域响应及趋势预测

章新平

2

070501

自然地理学

景观生态与土地利用

谢炳庚

3

070501

自然地理学

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

毛德华

4

070501

自然地理学

地球化学与全球变化

饶志国

5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

周国华

6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唐承丽

7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区域旅游发展理论与实践

唐健雄(旅游学院)

8

070502

人文地理学

旅游经济地理

夏赞才(旅游学院)

9

070502

人文地理学

旅游产业经济与规划

王兆峰(旅游学院)

10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现代地图学时空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

周成虎

11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空间大数据挖掘与应用

秦建新

(二)招生计划:以上导师每人招生1人

(三)考生申请的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获学术型硕士学位;硕士修读学科专业应为地理学科或其他相近学科专业。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外语水平应符合地理学科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成绩以上或其他相当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近5年至少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本。

5.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6. 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流程

(一)考生申请

2018年12月18日—20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24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国内硕士学位考生: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原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考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可从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18年12月21日-24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8年12月24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

(三)学院综合考核   

1.时间:2018年12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学院将通过网站及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带齐原件材料来学院现场确认,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当天发放给考生的“综合考核安排表”。

2.缴费: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3.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笔试 + 面试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4.考核评分

笔试(满分100分):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考生做PPT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报告后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

面试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

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给出结论。

(5)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学院公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其他

未尽事宜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公告信息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5日

上一条:关于“博士申请考核的材料提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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