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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朱珊莹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7:06浏览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17〕8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

组长:谢炳庚 刘忠耿

成员:谭长银 陈 媛 周国华 毛德华 朱佩娟 李德平 邓楚雄 韩 广

秘书:楚 欣 朱珊莹 张 凤

二、转出及转入学生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有明确规定不予转专业的等);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2、2020级学生可按下列条件申请转专业:

(1)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兴趣或专长,转专业更能促进其学习者;

(2)学生(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的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学校医院复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3、申请转入本科生报名条件:身心健康,2020级本科生公共必修课必须全部通过(无补考或重修记录)。转入学生超过控制名额的,按考核成绩排序确定转入名单。

三、可允许转出及可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依据校行发教务字〔2021〕7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人数的20%(含院内转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人数的20%,各专业具体名额控制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核定人数

允许转出人数

允许转入人数

2020级

2020级

2020级

地理科学

59

11

11

地理信息科学

45

9

9

土地资源管理

39

7

7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0

8

8

四、2020级转专业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学院制定和公示2020级转专业实施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设置相应条件。

(二)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学生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学生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下午18:00,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生登录系统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系统导出表格为准)并附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16点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12月20日前学院召开转专业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转出名额,并签署意见。

(三)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我院接收转入学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7:00。报名时,需向我院教务办提交所在学院签字认可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盖所在学院教务办章的成绩单(2020级提供大一在校成绩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转专业报名资格。我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五、转入学生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方式

学院针对申请转入本科生(含院内申请转专业本科生)组织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转入学生超过控制名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入名单。

(二)考核内容

按学校文件要求全面考察学生是否具备转入专业学习的条件和素质。

(三)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四)考核地点

地理科学学院经纬楼213教室。

地理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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