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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理科学学院“春苗学生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1年05月28日 10:36浏览数:

为了感恩母校、关爱后学,我院校友于2018年倡议发起“资环春苗学生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设立“春苗学生奖助学金”(以下简称为“奖助学金”)用于奖助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为切实做好春苗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学院根据《资环春苗学生奖励基金会章程》“春苗学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如下:

、奖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奖助名额与标准

研究生2人,每人5000元;

本科生4人,每人2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诚实守信,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平均成绩或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

4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考虑;

5、品学兼优且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6学院和基金会理事会认为需要奖助的其他对象。

四、相关要求

1、学生本人填写《资环春苗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附件二)、个人年度总结上一学年度成绩单、相关成果证明等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5日交至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chunmiao2018@126.com

2、学院6月15日前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奖人选在院内公示3天且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经证实,获奖学生实际表现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3)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

(4)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业者;

(5)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者;

(6)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者。

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2021年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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