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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科技成果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年05月12日 14:46浏览数:

各位老师:

科技厅组织申报科技成果评价专家,请我院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下载专家信息表,填好相关信息后于5月22日前发至邮箱812467724@qq.com,并将纸质版交科研办。

专家信息表点击下载

专家信息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学历

学位

职称

所学专业

擅长评价的专业一

擅长评价的专业二

擅长评价的成果类型

所在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本人简历

主要成就

本人意见:

本人自愿参加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承诺坚守诚信、公正、科学精神,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成果评价的规程规范,保守被评价对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姓名:与个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学历:填写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按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其他分别填写。

学位:已经获得的国内外最高学位。

职称:指已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称。

所学专业:指个人获得最高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二级学科。

擅长评价的专业:指个人擅长评价的成果所属学科专业,可填写两项。

擅长评价的成果类型:指个人擅长评价的成果类型,按小试、中试、产业化、生产应用、软科学等成果类别填写,可以多选。

所在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通信地址:填写完整的通信地址,包含“省”、“市”,有门牌号码的要填全。

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所在地区的六位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固定电话必须填写区号,多个电话用全角分号“;”隔开。

E-mail:用正楷填写个人常用的电子信箱。

本人简历:填写本人学习简历、工作简历等。

主要成就:填写本人在专业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工作业绩,可以包括论文、著作、专利、奖励、科研项目等。

本人意见:需由专家本人确认并签字。

推荐单位意见:指各试点单位是否同意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科研办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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