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8年12月17日 00:00浏览数: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在籍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组织

组长:谢炳庚彭才华

成员:谭长银陈媛周国华毛德华朱佩娟李德平邓楚雄

秘书:朱琴罗静伟楚欣

二、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院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允许转出学生的名额及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填写《2018年各学院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将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学院在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

(二)2018年12月20日至28日:学生需于12月20日上午9:00至12月26日下午18:00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网上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表二)并附相关材料(18级需提供官方高考成绩证明材料),于12月26日上午11:30之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教务办汇总,12月29日前学院召开转专业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转出名额,并签署意见。由学生将附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学院教务办,由拟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我院接收转入学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5:30。报名时,需向我院教务办提交所在学院签字认可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18级需提供官方高考成绩证明材料,17级提供大一在校成绩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取消转专业报名资格。我院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2018年1月3日至1月8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名单经学院院务会研究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各学院将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情况汇总,填写《2018年各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四),将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连同学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审批同意的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学生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和期末课程考核,凡未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课程考核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并将学生证交到学院教务办,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四、可允许转出及可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依据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人数的20%(含院内转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人数的20%,各专业具体名额控制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核定人数

允许转出人数

允许转入人数

18级

17级

18级

17级

18级

17级

地理科学

41

81

8

16

8

16

地理信息科学

42

32

8

6

8

6

土地资源管理

43

29

8

5

8

5

人文地理

与城乡规划

49

41

9

8

9

8

四、转出及转入学生条件

1、符合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18级申请转出的学生高考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如当地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总分不是150分,按150分折算)须达到120分及以上(须提供官方高考成绩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除外(须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若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超过学院规定的控制名额,按申请学生高考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之和由大到小依次排序确定最终名单,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生超过控制名额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入名单。

3、2017级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超过学院规定的控制名额,按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之和(不计校公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最终名单,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除外(须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五、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

2.校行发教务字〔2018〕118号文件中规定、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六、转入学生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方式

面试。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7日(星期一)

(三)考核地点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17日

上一条:2018年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公示表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二次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