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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研究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0年04月21日 00:00浏览数:

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湘教工委通[2010]11号通知精神,在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开展优秀研究生党员的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学习目的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异;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努力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

推荐范围为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的正式党员。我校优秀研究生党员名额为6人,我院推荐候选人1人。

三、评选办法

1、提名。在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各年级分支部提出推荐对象1人报院研究生办,由学院推荐一人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选拔6名优秀党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学生党员,由省委教育工委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请各年级支部在4月21日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纸质3,样式见附件)和优秀事迹支撑材料交院研究生办。并报送《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Word电子文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8级硕士 、2009级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筛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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