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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人文地理学(2017年版)

发布人:日期:2017年10月20日 00:00浏览数:

学科名称:人文地理学(学科代码:070502

一、学科简介

人文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层各种人文现象与人类活动发生发展过程、动态演化特征及其地域分异规律的学科,是地理学的主要分支学科之一。它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桥梁,强调区域人文要素空间结构形成的自然背景,以及与人文科学的相互联系。本学科点现拥有由教授6人、副教授7人、讲师2人组成的结构良好的学术梯队。强调科学问题探索与服务地方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城市地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区域经济与区域规划、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乡村地理与贫困治理等领域形成了目标明确的研究方向,承担了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近5年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等近20项,横向课题100多项,科研到账经费4000多万元;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近10项,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文地理学人才,为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政治素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从事人文地理教育与科学研究的专业人才,也为企事业单位和各级行政部门培养德才兼备和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沉潜务实的学术风范、返本开新的求索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治学作风。

(2)充分了解人文地理学学科前沿,具有坚实的人文地理学理论基础和实际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运用外文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学术修养和独立的学术人格,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4)具有学术诚信和严谨的科学判断能力。

三、研究方向

1.城市地理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以城市地理学、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生态经济学、人口经济学、经济社会学等相关理论为基础,针对特定区域的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诸方面的特点和现状展开研究,重点关注长株潭城市群、洞庭湖区可持续发展中的现实困惑及解决思路。

2.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

以区域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理论为指导,基于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和生态学有机融合的视角,研究新时期城乡规划的新理念、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模式,探讨乡村转型、城乡统筹发展、落后地区贫困形成机理及脱贫路径等问题。

3.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以区域经济理论为基础,以区域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要素组合为基本因素,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策划、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探讨解决区域发展中各种问题的方法,提出区域发展的优化模式与对策。

4.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地理

以传统村镇等为对象,研究和发掘文化和自然遗产及景观的保护、开发利用和规划问题。与此同时,研究旅游社会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规划及旅游地理学问题。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不含休学时间),非脱产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6年(不含休学时间)。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6年(不含休学时间)。

休学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五、培养方式

1. 导师负责制,导师需同时对博士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2. 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

3. 科学研究贯穿培养全过程;

4. 强化学术交流制度。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活动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15

13

5

4

4

2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10001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2

博士英语口语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3

博士英语阅读

16

1

1

考试

必修

100010004

博士英语写作

16

1

1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113022001

人文地理学研究进展

32

2

1

考查

必修

113022002

城乡规划学研究进展

16

1

1

考查

113022003

人居环境科学研究进展

16

1

1

考查

任意选修课

113042001

GIS、RS及大数据专题应用

32

2

2

考查

必选4学分以上

113042002

乡村地理学前沿

32

2

2

考查

113042003

城镇化与城市地理研究专题

32

2

2

考查

113042004

文化遗产研究进展

32

2

2

考查

113042005

经济地理学研究进展

32

2

2

考查

113042006

旅游资源开发与旅游规划前沿

32

2

2

考查

113042007

旅游经济地理学前沿

32

2

2

考查

113042008

旅游社会文化地理专题研究

32

2

2

考查

113042009

旅游可持续发展专题研究

32

2

2

考查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2

必修

补修课

113072001

现代人文地理学

32

2

1或3

考查

跨学科考生必修

113072002

计量经济学

32

2

1或3

考查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硕士阶段需完成全部硕士课程,博士阶段需完成全部博士课程及博士培养环节。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

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政治理论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对于在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同。

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2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2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等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三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重点考核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学习态度,课程成绩,以及研究生参与人文地理学相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文献阅读等科研活动的情况。实行鼓励与淘汰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1.要求在SCI、SSCI期刊或校定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校定重要期刊、EI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独立主持1项国家级课题或独立撰写出版与博士论文相关的专著,相当于在校定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但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2篇校定重要期刊或EI源期刊论文。

3.获得与博士论文相关的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前5名、省部级奖前3名)或获得授权专利(或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本人排名前2名)者相当于在校定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但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2篇校定重要期刊或EI源期刊论文。

4.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湖南师范大学。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6个月。开题报告主要考察文献综述,选题意义及可行性分析,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研究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研究工作拟采用的方式,方法及需要的条件,论文的预期成果及创新点,论文的工作量及进度等方面,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一般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前一个月完成,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人文地理学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得少于5万字,中文摘要1500字左右, 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坚实宽广的人文地理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人文地理课题有创造性的贡献,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结论正确,资料或数据可靠,论证或计算严谨准确,文理通顺,逻辑性强。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较强能力。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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