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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自然地理学(2017年版))

发布人:日期:2017年10月23日 00:00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版)

学科名称:自然地理学(学科代码:070501

一、学科简介

自然地理学以地球表层,即自然地理环境为研究对象。自然地理学是把组成自然环境的各种要素相互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以阐明自然环境的整体,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结构、功能、物质迁移、能量转换、动态演变以及地域分异规律。现代自然地理学着重研究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过程机制及其响应体系。尤其重视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并应用地理系统的原理,探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全球变化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人口、资源、环境与区域开发之间的协调发展等问题。本学科点现有导师20人,其中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教授15人,副教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8人。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扎实的地理科学理论基础,较好地掌握现代自然地理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和动态;应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能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从事自然地理学研究,从事本领域科研、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1. 全球的气候变化及其区域响应

主要研究地球系统演变的基本规律、第四纪气候变化、海平面变化、全球变化的历史过程;揭示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气候变异与气候变化对水循环的影响、生态系统对气候风险和气候变化的适应、全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全球变化的区域性响应。本方向现有教授4名,讲师2名。近年来,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1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4项。

2. 区域环境与生态修复

以流域尺度的水-土-生物系统环境污染物质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多学科的先进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流域内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及污染控制和修复技术,围绕环境污染来源与监测、生态过程与环境安全、污染控制及生态修复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为改善流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保障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及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关键技术。本方向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1人。近年来,出版专著2部,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

3. 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

主要研究洞庭湖流域自然驱动力与人为驱动力耦合作用的复杂性、存在问题的典型性与多样性等决定了研究的地域特色。重点开展洞庭湖流域河湖作用机理、自然灾害预警和水资源评价等科学问题以及洞庭湖区洪灾综合风险评估。本方向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1人。近年来,出版专著6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

4. 区域自然地理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有关自然地理学各主要领域内容与方法、自然地理学的主要理论以及自然地理学的应用问题的研究。该方向将传统区域自然地理学中各自然地理因子特征的方法转变成将各因子在区域背景下统一起来,以便更好地对区域自然地理特征进行更有效地描述,揭示和预测,由此探索一条较新的区域自然地理学发展方向,更新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在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有益贡献,从而推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方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1人。近年来,出版专著6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不含休学时间)。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27

23

6

8

4.5

4.5

2

2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

3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修

300010002

自然辨证法

18

1

1

考试

必修

300010003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

1

考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

313021001

现代自然地理学

48

3

1

考试

必修

3130210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8

3

1

考试

313021003

GIS软件应用

32

2

1

考试

方向限选课

313031001

线性代数

32

2

2

考试

必选4.5学分以上

313031002

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

24

1.5

2

考试

313031003

环境地球化学

24

1.5

2

考试

313031004

水科学研究进展

24

1.5

2

考试

313031005

同位素与古气候

24

1.5

2

考试

313031006

自然资源学

24

1.5

2

考试

313031007

生态学

24

1.5

2

考试

任意选修课

313041001

计算方法

24

1.5

3

考查

必选4.5学分以上

313041002

VB程序设计

32

2

3

考查

313041003

遥感地学分析

24

1.5

3

考查

313041004

计算机制图

24

1.5

3

考查

313041005

地球科学研究进展(英语授课)

24

1.5

3

考查

313041006

第四纪环境演变

24

1.5

3

考查

必修

环节

实践环节

2

必修

学术活动

2

补修课

313071001

地球概论

48

3

2

考查

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补选2门

313071002

地质学与地貌学

80

5

2

考查

313071003

水文学

48

3

2

考查

313071004

气象学与气候学

64

3.5

2

考查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政治理论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对于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参加1次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占1学分。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1.要求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CSCD(含扩展版)、CSSCI(含扩展版)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

2.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湖南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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